分成比例石灰石采矿权
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
字体: [ 大 中 小 ] 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 公开 浙矿交公开 [2017]003号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 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总体分成比例稳定的基础上,细化明确不同情形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分成规定。 与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职责划转改革衔接,调整明确部门间的征收管理职责。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政策法规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其他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所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除上缴中央外,省、市、县按照3:2:5的比例分成(即:若该期矿业权出让收益中央与地方按2:8比例分成,则中央、 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按照征收时矿产品的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销售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家能源局
关于唐山三友矿山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分期缴纳年限按照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类型确定:建设规模为大型的最长不超过15年,建设规模为中型的最长不超过10年,建设规模为小型的最长不超过5年;分期缴纳年限不得超过矿 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近年来,砂石资源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背景下,本文以典型的砂石资源建筑石料用灰岩为例,分析了全国及部分典型省份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成交价的变化特征,主要结论 我国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成交价格变化分析
《关于进一步规范石灰岩采矿权出让》的政策解读 绵阳市
为提高全市石灰岩矿开发利用规模,提升开发利用技术水平,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实现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四川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称,将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矿业权一律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 这项政策 我国将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部门动态中国政府网
5月1日起实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解读 中国
出让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二)采矿权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首次缴纳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且不少于采矿权一次性缴纳标准,剩余部分可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分期缴纳年限按照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类型确定:建设规模为大型的最长不超过15年,建设规模为中型的最长不超过10年,建设规模为小型的最长不超过5 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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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 一半 出让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2采矿权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 一次性缴纳标准、首次缴纳比例和分期缴纳年限,由省级财政部门、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此后,为落实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先后印发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 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 公开 浙矿交公开 [2017]003号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的规定,现将“桐庐红狮水泥 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 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方面 为持续完善我国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中央修订完善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现将《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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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关于唐山三友矿山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2020106)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 [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 关于唐山三友矿山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山西省建设监理公司
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儒林矿评字[2021]第 17号石灰石是石灰岩作为矿物原料的商品名称。石灰岩在人类文明史上,以其在自然界中分布广、易于获取的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作为重要的建筑材料有着悠久的开采历史,在现代工业中,石灰石是制造水泥、石灰、电石的主要原料,是冶金工业中不可缺少的熔剂灰岩,优质石灰石经超细粉磨后,被广泛 我国石灰石资源及开采综述水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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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宽甸博远矿业有限公司等2个采矿权延续情况说明》,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采矿权有偿延续时间因停产顺延至2015 年4 月6日。临湘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灰山石灰石矿( 新增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川山评报字(2021)F58号 省自然资源厅评估对象: 临湘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灰山石灰石矿( 新增资源)采矿权评估目的:临湘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临湘 临湘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灰山石灰石矿(新增资源) 采矿权
我国矿业权之探矿权出让制度的研究 德恒探索 德恒律师事务所
崔建远教授在其《准物权研究》一书中认为,矿业权是指探采人依法在已经登记的特定矿区或者工作区内勘查、开采一定的矿产资源,取得矿产品,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在我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框架下,矿业权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统称[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矿产资源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我区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
重磅!韩城市最大石灰石采矿权1015亿元成交!拍卖
12月20日上午10时许,韩城市人民政府、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613会议室,正式举办韩城市龙门镇北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拍卖会。韩城市副市长王文俊、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震宇,市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拍卖全程进行监督,省公证处 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贸易投资放缓的大趋势下,印尼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实现了53%的惊人增长,达9年来最高速度扩张。伴随印尼经济强劲复苏势头的,还有创下该国历史最高记录的外国直接投资金额。据统计,2022年印尼共吸引外国投资约430亿美元,其中,矿业与基础金属领域吸引的 投前与投后视野:外商投资印尼矿业公司的法定撤资制度
采矿权价款 百度百科
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 采矿权人 ,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采矿权价款法人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出让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5月1日起实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解读 中国
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二)采矿权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首次缴纳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且不少于采矿权一次性缴纳标准,剩余部分可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分期缴纳年限按照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类型确定:建设规模为大型的最长不超过15年,建设规模为中型的最长不超过10年,建设规模为小型的最长不超过5 少 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 一半 出让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mof
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采矿权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 一次性缴纳标准、首次缴纳比例和分期缴纳年限,由省级财政部门、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此后,为落实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先后印发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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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 公开 浙矿交公开 [2017]003号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的规定,现将“桐庐红狮水泥 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方面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 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自然
为持续完善我国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中央修订完善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现将《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 出让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mof
关于唐山三友矿山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关于唐山三友矿山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2020106)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 [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