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矿渣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26号)尾矿污染环境防治
章 总 则 条 为了防治尾矿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尾矿的 现批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872019,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部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资源综合利用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标准规范,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壮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中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试验取 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日前,住建部公布了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 [2015]274号),我部组织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钢铁渣处 行业观察 住建部关于国家标准《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企业所产生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 氧化铝厂的赤泥和燃煤电厂水力清除的粉煤灰渣的污染防治也适用本规定。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资源综合利用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标准规范,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壮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国政府网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家能源局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凡违反本条例规定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来源:国家能源局 大 中 小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经贸委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建设部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1月11日发布 国经贸节 [1994]14号] 章 总 则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3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订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基础规〔2021〕505号 2021年4月9日印发)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 关于修订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政府网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05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公布 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3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新( 改、 扩) 建尾矿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落实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发改环资〔2021〕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工信厅(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建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督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
浙江政務服務網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
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 浙江省人大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號 (1999年6月3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12月 4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章 總 則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 [1994]14号)同时废止。《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 国家能源局
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 zj
(1999年6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2月4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22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2021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
新修订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2018 年 第 4 号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7日经第2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 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8年4月8日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农村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 建设工程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57 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9月20日第1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倪 虹 2022年12月29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 2016年4月26日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章 总则 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2号)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 第 12 号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24年1月24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王广华 2024年1月31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公布 根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凡违反本条例规定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家能源局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来源:国家能源局 大 中 小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经贸委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建设部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1月11日发布 国经贸节 [1994]14号] 章 总 则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3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关于修订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关于修订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基础规〔2021〕505号 2021年4月9日印发)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05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公布 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政府网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3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新( 改、 扩) 建尾矿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落实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
发改环资〔2021〕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工信厅(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建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督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 浙江省人大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號 (1999年6月3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12月 4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章 總 則浙江政務服務網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